约法三章的成语故事


约法三章

拼音yuē fǎ sān zhāng

基本解释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

出处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


约法三章的典故

公元前206年,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,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。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秦王后,向刘邦投降。刘邦进咸阳后,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,但他的心腹樊哙和张良告诫他别这样做,免得失掉人心。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,下令封闭王宫,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,随即还军霸上。为了取得民心,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、豪杰召集起来,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:“秦朝的严刑苛法,把众位害苦了,应该全部废除。现在我和众位约定,不论是谁,都要遵守三条法律。这三条是:杀人者要处死,伤人者要抵罪,盗窃者也要判罪!”父老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。接着,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,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。百姓们听了,都热烈拥护,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。由于坚决执行约法三章,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、拥护和支持,最后取得天下,建立了西汉王朝。

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

※ 与(约法三章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李代桃僵 南宋 郭茂倩《乐府诗集 鸡鸣》:“桃在露井上,李树在桃旁,虫来啮桃根,李树代桃僵。树木身相代,兄弟还相忘!”
不屑一顾 明 方孝儒《送吏部外郎龚彦佐序》:“夫禄之以天下而系马千驷,常人思以其身易之而不可得,而伊尹不屑一顾视焉。”
光前耀后 元·亢文苑《一枝花·为玉叶儿作》:“大丈夫峥嵘恁时候,扶汤佐周,光前耀后,直教万古清名长不朽。”
结党营私 宋 朱熹《朱文公文集 戊申封事》:“宰相植党营私,孤负任使。”
视微知着
下临无地 唐·王勃《滕王阁序》:“飞阁流丹,下临无地。”
慷慨悲歌 晋 陶潜《怨诗楚调示庞主簿邓治中》:“慷慨独悲歌,钟期信为贤。”
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 清·张岱《与祁世培》:“丑媳妇免不得见公姑,缅焉呈面,公姑具眼,是妍是丑,其必有以区别之也。”
供不应求 《茅盾选集 长春南关行》:“现在接受了南方六个单位的订货单,每天生产一至二吨,供不应求。”
吴头楚尾 宋·王象之《舆地纪胜》:“《职方乘序》:‘吴头楚尾。’”